1.参展单位请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。

2.组委会接到申请表后,向参展单位发“参展确认函”确认面积、费用和预付定金。

3.展台位置按“先报名先分配”的原则,参展单位收到确认函后,应在10日内预付50%的定金,余款应在开展前20日内付清,收到定金后,展位即落实,否则组委会仍可将展位另行分配。

4.为保证展会的严肃性和整体形象,未经组委会同意,展商不得私自转租、拼租展台;遇特殊情况,组委会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调整展台位置的权利。

施工工程管理:http://www.qdicec.com.cn/sggl.asp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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